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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可以按经营主体、货物流向、盈利方式进行分类

发布:2022-11-16 10:32,更新:2024-05-06 08:00

跨境电商定义。互联网是一种通信技术,对社会各领域和层次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Singh和Kundu认为,电子商务公司是“从一开始就从事电子商务并从使用驻留在商业协作联盟的虚拟网络中的网络资源中获得显着竞争优势的组织”。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定义,电子商务指通过互联网和计算机进行的购买和交易,支付和运输可以在线上,也可以在线下完成。



电子商务公司的成功基于网络对每个成员的价值与其他网络用户的数量成正比,因此,随着互联网访问者数量的增加,公司网站的价值也会增加。对于跨境电商的定义,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答案。苏为华、王玉颖认为,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外贸”的新型业态,学术界对其定义还存在一定的争议。*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也未对跨境电商作出明确定义,仅仅从国家政策、监管部门、参与主体以及国际规则等方面作了描述性阐述。



广义理解的跨境电商是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在外贸领域内不同环节的应用,包括电子提供服务(例如售后支持或在线法律咨询)、对公司之间协作的电子支持(例如协作设计)等。狭义的理解即跨区域的网上购物,客户群体主要是个体零售。此外,还有一种解释认为,跨境电商是一种国际商务活动,这种活动需要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以电子商务在线平台通道,完成交易和支付结算以及物流售后服务。跨境电商模式研究:跨境电商模式的基本概念。“商业模式”这一术语在学术研究中使用时并不统一。



王维一等指出,当前的行业经常混淆地使用商业模式的概念,甚至将商业模式与网络模型和商业形式混淆,而研究人员甚至在研究中也很少关注商业模式。理论研究认为,商业模式是描述商业参与者利益和企业利润来源的产品、服务和信息流系统,是公司获得和维持其收入流的逻辑陈述。商业模式是企业创新的重点,也是商业伙伴与买家之间价值流、收入流和物流的特定组合。



跨境电商需要指出的是,在所有跨境电商模式中,B2B和B2C是*基本模式,占总交易额的绝大多数。本文的研究中,先暂不考虑其他模式。沈丹阳等认为,跨境电商是指生产资料和贸易企业或个人通过电子商务手段。从贸易规模角度,B2B占比将近90%,B2C占比为10%左右。显然,B2B已经成为跨境电商交易模式的主流。但是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使得跨境电商模式也发生了改变,中国制造业正从价值链上游的简单代工过渡到品牌创造的模式。从行业角度,B2B模式正逐步向更加个性化和柔性化的B2C定制化模式转型。



在学界,在B2B和B2C模式的基础上,跨境电商又分出多种分类方法。可以按经营主体、货物流向、盈利方式等进行分类。按出口模式和进口模式分类。1.出口模式分为3种类型:一是传统跨境大宗交易平台(大宗B2B)展示模式,主要面向国外批发商,将外贸出口缩短为“中国工厂-电商平台-外国批发商-外国零售商-外国消费者”4个环节,代表企业有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环球资源网等。



二是垂直类跨境小额批发零售平台(独立B2C)模式,一端连着中国的制造工厂,另一端连着外国消费者,代表企业有执御网、兰亭集势、米兰网等。三是专业第三方服务平台(代运营)模式,代表企业有棒谷、通拓、无锡择尚、深圳浩方、南京四海商舟等。跨境B2C的平台网站专业性强,利润较高,但运营成本高,对平台专业技术要求也高。此外,一些企业还创新发展出M2C(工厂到消费者)、B2B2C(企业到企业到消费者)以及专为个性化需求实施的C2B(消费者到企业)柔性订制等新模式。



2.进口模式有三种:直邮进口、保税进口和一般贸易进口。直邮进口模式下,消费者通过国内的跨境电商平台或在国外网站购买商品,境外商户直接从境外发货,利用国际快递送达国内消费者。直邮进口模式下订单多、金额低,对物流时效性要求非常高。开展这类业务的代表企业有京东全球购和天猫国际的部分业务、境外亚马逊站点等。保税备货进口下,中国企业将海外商品以批量运输方式进口至保税区,在保税区存放并在海关系统建立进境备案清单,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之后,由保税区内将商品直接从国内保税仓发送给境内消费者同时进行进口清关。



企业主要有网易考拉、唯品会、聚美优品、小红书、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蜜芽、达令等。一般贸易进口的跨境电商,主要指“一般贸易+国内电商”模式,即进口商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将商品进口到中国境内,该过程中接受正规报关、正规备案、正规缴税等流程。进口国内后,再将商品在电商平台上展示、销售,与国内电商平台销售方法一致,仅在商品退换货环节有别于国内生产的商品。该类型的企业经过长期发展淘汰,该类企业主要有唯品会、云集、苏宁易购等。



按盈利方式分类:通常来讲,进口和出口模式也可以按照盈利方式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类:B2C和C2C交易方式下的价差模式,以及B2B交易方式下的佣金模式和外贸综合服务佣金模式。运用平台提供服务的佣金模式。该模式下,企业搭建信息化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和机会,并从中赚取雇金。这其中分为两类基本模式:一是收取信息服务费。如早期的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和环球资源等平台,这些平台为企业提供发布产品信息的渠道,从中收费。



同时,也向买家收取阅读卖方产品信息的费用。即收费范围为:买家服务费+卖家服务费。其中,买家服务费可以分为一次性收费或按时间跨度收费(通常以季度或年为单位);卖家服务费通常按年收费,即按发布产品数量和排名等信息按年缴纳不同等级的会员费,如环球市场制造商GMC会员费用,不同GMC会员等级不同收不同费用,基础费用39800元/年,增值服务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而环球资源目前星级方案价格是3万到30多万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该种模式下不论是否成交,均向平台缴纳费用。二是依成交金额收取佣金,即依据平台上买卖双方成交情况收费。如敦煌网依据成交情况收取“佣金+支付手续费”。其中,佣金率指低于$300的订单按照二级类目设定不同的数值,高于$300的订单,全平台适用统一规则。支付手续费是指银行在交易支付过程中的手续的费用,此费用会根据银行的调整变化而变化。双方成交金额提取0.5%-15.5%的费用。



结语



此外,如代运营商,即代替货主开展网上营销,并根据销售情况收取费用的企业也算入该类模式。如深圳浩方、无锡择尚、南京四海商舟等企业均开展该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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